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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培养单位和2025届毕业生:

按照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2025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学籍在我校的2025届毕业生,在毕业学年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下列毕业生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满足6类中任意一类即可申请):

(一)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三)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四)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

(五)残疾高校毕业生;

(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已明确毕业后继续升学、出国(境)以及暂无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不列入补贴对象;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只能申领一次,不可重复享受。

二、补贴标准

按照《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一次性发放。

三、申请材料

1.低保家庭毕业生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附件1),需要有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2)低保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相关家庭成员信息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2.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零就业家庭证明》原件(附件2);

(2)零就业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及相关家庭成员信息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1)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乡村振兴局出具的《高校毕业生所在家庭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证明》原件(附件3);

(2)监测对象家庭与高校毕业生关系证明(提供居民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及相关家庭成员信息页或由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

4.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特困人员高校毕业生证明》原件(附件4)。

5.残疾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县(区)级或县(区)级以上残联出具的本人残疾证明。

6.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申请材料

在云闪付APP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其他相关材料由学校出具。

四、申领发放程序

求职创业补贴依据“自愿申请、公开公正、分级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申领。

(一)线上申请

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5月21日(周二)前完成申请。

1.符合补贴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需进入云闪付APP——西安市民卡小程序——西安人社一次性求职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

2.选择毕业院校、院系、补贴人员类别(若出现类型重复时,优先选择“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类别);

3.填写相关信息;

4.按照提示上传相关证件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图片;

5.提交申请信息等待审核。纸质版申请材料交各培养单位学工组。

(二)培养单位初审

各培养单位对申报纸质材料进行初审、汇总,并按照汇总表中的序号整理完毕,汇总填写《2025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人员花名册》(附件5),于5月22日(周三)前将盖章后纸质版学生个人材料和汇总材料报招生就业处,并在就业系统中上报电子版花名册。

(三)初审公示

5月23日、24日学校对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审核结束后名单在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复审复核

学校将已通过初审且公示无异议的各项材料上报至市人社局复审,复审通过后报送市财政局复核。

(五)资金拨付

经市财政局复核后,由市人社局将补贴资金转账支付至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六)补贴发放

学校收到拨款后,将补贴资金发放至毕业生本人银行账户(中国银行)。

五、相关要求

1.本项工作政策性较强,时间紧张,请各培养单位高度重视,及时将通知通过QQ、微信和其他方式传达给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并认真核查申请资料。

2.对在申报过程中出现出具虚假证明或虚报冒领等现象的,一经查实,须退回补贴资金,并按照相关规定对申请人进行严肃处理。

3.“本人开户银行”和“本人银行账号”栏目,请务必填写申请者本人开户的中国银行各分(支)行及账号。申请毕业生在递交申报材料后,如银行卡更换,请及时到招生就业处就业管理科更新。

联系电话:029-81536745  85319076

招生就业处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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